GB/T10485-2007 道路车辆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环境耐久性试验方法 -防水试验
防水试验
试验目的:确定照明和光信号装置(封闭式灯除外)的防水性。
设备:淋雨试验箱
型号:JYS-500/JYS-1200
方法A
试验条件:安装试验台转速为(4.0±0.5)r/min;喷水管中心线向下与水平转动的试验台垂直轴线成45°±5°角,水流覆盖试样其降水速度为2.5mm+1.6、-0mm/min(水流收集器高100mm,zui小内径为140mm).试样按装车情况防护,并打开全部开孔。
试样:两只照明或光信号装置
试验方法:试样装在转台中心,点灯方式为3min点亮,2min关闭,连续喷水12h,喷水和转动停止后,试样应在箱内泄水1h。
结果判定:试样功能应正常。
试验B
试验设备:淋雨试验箱,半圆环形的喷水管在垂直轴线两侧±90°内,开有直径0.8mm,间距50mm的喷水孔;喷水管半径R取决于试样尺寸,R值分别为200mm、400mm、600mm、800mm和1000mm,从中选取适用小R喷水管;喷水以60°/S的速度,在垂直轴线两侧扫掠,角度为180°±20°;喷水孔的水流量为0.6L/min+5%,水压近似为400kPa.
试样:两只照明或光信号装置。
试验条件:试样按照装车情况防护,并安装在试验支架上,打开全部泄水孔和开孔,安装试样的试验台转速为1~3r/min;试样与喷水管的间距应不大于200mm;温度23±5℃,相对湿度25~75%,水温与环境温度相差不超过±5℃。
试验方法:试验由两个循环组成,每个循环历时5min,其中3min点亮试样,2min关闭,试验持续时间为10min
结果判定:试验后,试样的配光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。